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位于广西南宁市,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为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辐射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辐射污染纠纷调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等技术工作,对核与辐射安全、辐射事故应急以及辐射监测技术进行科学研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1.专业技术岗(放射性物理监测)1人
2.专业技术岗(放射性化学分析)1人
具体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35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
3.有良好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条件。
具体招聘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被调查处理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公开招聘程序和办法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整个招聘工作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并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具体事宜由本单位负责实施,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聘任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招聘信息。在自治区人社厅核准的增人计划和招聘实施方案后,根据本单位主要从事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与监测,工作技术专业性较强,工作中涉及的专业在全国院校中较少的特点,将采取到国内有相应专业的院校进行现场招聘和在网上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并在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和广西环境保护厅网站(www.gxepb.gov.cn)上公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应聘人员根据附件1的要求提供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英语成绩单、计算机水平证书、资质证书)、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工作简介、生活彩照一张等电子文件,发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xfsz@126.com)。报名除专业院校招聘现场接收报名材料外均不接受纸质材料,提供材料不全者不予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核。报名结束,本单位负责对递交的简历进行审核,筛选出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并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应聘提供的报考证件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公开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网,笔试前现场验证报名所需的证书原件。
招考岗位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达不到比例,又确实需要进人的,必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才能开考。
(四)笔试。按照桂人社发〔2011〕155号文件要求,笔试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组织进行。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于15个工作日内公布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网。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针对招聘岗位的特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知识、专业知识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总分100分。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不低于1:3的比例要求进行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结束后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结构化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官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组织,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部分由本单位专业技术专家负责。考官由环境保护厅及用人单位、人社部门及外单位专家组成,其中外单位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
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考官共同对面试人员考核项目进行打分,以作为应聘人员的最后得分。面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并于24小时内日公布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网。
应聘人员结构化面试环节结束后,另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掌握实验室分析操作、实验原理理解、仪器掌握运用、辐射防护基础知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100分。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结束后,当场统一公布成绩,并于24小时内日公布在自治区环境保护网。
(六)总成绩计算
以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加和值作为最后总成绩。
五、考核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对象,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考核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确定考核意见。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和考核综合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报厅党组研究。
六、体检
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放射性工作人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由本单位统一安排,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意料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后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七、公示和审批
拟聘人员在广西人才网和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
八、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入编、工资等相关手续,根据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从自治区人社厅下达2013年增人计划起一个月内。2013年7月4日至2013年7月24日,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材料无效。
联系电话:0771-5305324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驻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监察室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监督。
附附件
附2
广西壮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
2013年7月3日
附件1 广西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2013年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rar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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