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保证我县事业单位工作正常运转,根据人事部令第6号、人社部发﹝2010﹞92号和黔人社厅发﹝2011﹞10号文件要求, 2014年我县对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实行公开招聘(引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公开招聘(引进)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委组织部、人社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招聘(引进)原则及程序
公开招聘(引进)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严格按照编制引进计划、发布公告、报名登记及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引进)人数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人才共拟公开招聘(引进)工作人员102名。其中:医护人员44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8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详见《玉屏县2014年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公开招聘(引进)职位一览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生不含委培生)。
4、年龄要求:年龄18周岁以上(1996年3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引进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引进)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爱岗敬业,吃苦耐劳;
3、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符合考核政审要求。
下列人员不能招聘(引进):
1、已公开招考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招聘(引进)。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和截止2014年3月28日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不得招聘(引进)。
五、发布招聘(引进)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工作,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下同)发布招聘(引进)公告。“玉屏侗族自治县公众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yuping.gov.cn。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登记报名人员要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认真对照引进对象、职位和资格条件,选择符合本人条件的职位。引进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对引进计划予以调减或取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8日(上午9:00至下午17:30)。
3、报名地点:贵阳国际人才城。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招聘职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审查要明确专人负责,审查通过的由审查人签名确认。资格审查时所持证明上需盖有出具证明单位公章。
5、报名登记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伪造虚假信息,骗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登记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聘(引进)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按以下办法实施。
(一)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内容为所登记报名职位专业基础性题目,面试成绩将现场进行公布,从高分到低分以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程序的人员。如出现相同面试成绩,则现场加题面试,高分者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由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三)签订协议
面试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就业协议(应届毕业生需签订所在学校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通知要求按时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该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政审对象。考核、政审工作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考核、政审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人员;
5、不符合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6、曾因贪污、受贿、和泄漏国家机密等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在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或经县招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招聘的人员。
十、聘用审批
1、经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
2、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政审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合格后,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后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引进)纪律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引进、考核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十二、其他
本《实施办法》由玉屏侗族自治县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招聘咨询电话:0856-3229398
监督举报电话:0856-3222221
附:2014年玉屏县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招聘(引进)职位一览表.rar
玉屏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专业技术人才
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四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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