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艺事业发展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事业单位,是文联与文艺界人士沟通、交流、联谊的重要场所,主要职能为负责文联主办的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文艺信息网络和艺术音像资料的管理等。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一、 招聘岗位及职数:
影像制品后期制作兼摄像 职位数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 职位说明:负责上海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影像制品后期制作及摄像工作。
2、 对象条件: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专科或以上学历。影视制作、编导等相关专业,能够熟练使用Premiere 、 edius 、 final cut pro 、 After Effect 、 3Dmax等视频剪辑软件。有较好的镜头感觉,对镜头语言有自己独到的理解,能够熟练使用摄影、摄像设备。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工作责任心,工作积极主动,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及沟通协调能力,富有团队协作精神。
三、招聘办法:
1、报名:请有意向的求职人员将个人简历电子版(个人经历,家庭情况并附报名照,学历证明及职称证明,个人独立设计制作的成熟作品)发送至wyzx_hr@163.com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15日。
2、资格审查:本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电子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面试及考核: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面试及考核名单。由单位组织考核小组进行相关岗位的基础理论、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的面试与考核。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4、体检:面试通过者安排体检。
5、考察: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网上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有异议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1、 联系人:陶老师
2、 邮箱:wyzx_hr@163.com
3、 电话:62470000-35003
4、 监督电话:62488226
上海文艺事业发展动中心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