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是一所为社会培养具有高素质、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员工14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能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2、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在职和非在职人员。
具体岗位设置、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招聘办法
(一)招聘考试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考试日期暂定2014年6月8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5月19日9:00-5月26日16:00,报名网址为: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期间须完成:
1)按照要求正确、完整地填写考生报名信息。
2)成功上传考生电子照片(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75至150像素内,高度150至210像素内,大小100KB以下)。
3)保存报名信息(请牢记个人报名序号),下载打印报名表,在资格审查通过后,到指定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4)考生完成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见《网上报名指南》。
(二)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提交后,由用人单位根据招聘要求对考生信息进行网上审查。审查的结果,考生可于2014年5月27日—28日登录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报名进度查询”进行查询。如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请于2014年5月27日—28日与报考单位联系,电话:51211080。
(三)考试报名现场确认交费
1、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请于2014年5月28日—29日(9:00-11:30,13:30-16:00),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自行前往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交费,现场确认成功才具备考试资格。
确 认 点:新闸路确认点 代码:2201
地 点:新闸路218号中泰公寓20楼2003室
联系电话:63586517
公 交:地铁一号线新闸路站6号出口对面
2、相关费用
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40元/人,共计50元/人。
(四)准考证下载
报名确认成功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6月3日10:00-6月7日16:00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准考证下载)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及面试入围人员确定
笔试委托上海市房管行业岗位考核评价人才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笔试成绩和面试入围分数线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后,通过“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考试认证服务系统——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2、面试入围分数线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的1:5确定,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经审查后在“房地人才网”(www.fdrc.com.cn)公示,时间为5天。未入围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
(六)面试
面试委托上海市房管行业岗位考核评价人才中心组织,以结构化面试为主,采取现场答辩(提问式)、考官综合打分的方式进行,量化评分标准,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教师岗位将增加试讲环节。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单位指定的本市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八)考察
考察由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九)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21世纪人才网”、“房地人才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51211080
联系人:刘老师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63586517
联系人:虞老师
监督电话:51211075
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
2014年5月7日
附件一、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要求
岗位名称 |
岗位简介 |
招聘 人数 |
工作年限 |
年龄下限 |
年龄 上限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其他条件 |
政治辅导员 |
负责相关专业学生的思想教育、党团建设、学风建设、资助工作、宿舍管理、 心理健康教育及其他学生事务的教学管理工作 |
7 |
5年及以上 |
25 |
35 |
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中共正式党员,热爱学生工作,有高校政治辅导员或学生管理工作经历优先,有高校思政类教师资格证书者优先。按照本市关于清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精神,同等条件下在本校该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优先 |
工程测量专业教师 |
承担工程测量专业课程的教学 |
1 |
3年及以上 |
25 |
50 |
工程测量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企业实践工作经验或职业教育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优先 |
工程造价专业教师 |
承担安装工程预算专业课程的教学 |
1 |
5年及以上 |
30 |
50 |
设备工程管理、电气工程、管道工程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相关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
建筑项目管理专业教师 |
承担中加合作办学“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专业的相关课程教学 |
1 |
5年及以上 |
30 |
50 |
建筑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PMP、IPMP(B级以上含B级)证书优先 |
财务管理人员 |
从事财务管理工作 |
1 |
15年及以上 |
40 |
50 |
财务、会计等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高校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
会计 |
审核原始票据、编制记账凭证等工作 |
1 |
3年及以上 |
25 |
45 |
会计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高校会计工作经验者优先。按照本市关于清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精神,同等条件下在本校该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优先 |
培训教务管理 |
建设行业注册类及岗位类培训管理 |
1 |
5年及以上 |
25 |
35 |
不限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高校(行业)工作经历者优先,按照本市关于清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精神,同等条件下在本校该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优先 |
资产经营管理 |
高校资产管理行政工作 |
1 |
3年及以上 |
25 |
35 |
经济或管理类专业 |
本科 及以上 |
学士及以上 |
有财务从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具有高校资产管理工作经历及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工作经验者优先。按照本市关于清理劳务派遣人员的有关精神,同等条件下在本校该岗位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优先 |
注: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招聘岗位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