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一线后备人才队伍,促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建设,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官3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大学生村官。
二、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
2、热爱基层工作,能扎根基层尤其是农村工作,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3、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招聘具有广州地区户籍的28名,不限户籍的5名;
5、年龄要求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具有村官工作经历的可适度放宽;
7、身体健康。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或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程序为:向社会公布招聘所需资格条件,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笔试、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择优录取。综合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占50%、面试占50%。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联系电话:36899072。
2、报名地点:广州花都海豚俱乐部(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天贵路花都广场东南侧)。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报名者填写《2014年花都区招聘大学生村官报名表》(见附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毕业证书可在6月底前提供,如不能提供者,对已聘用者实行解聘),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
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有关证件、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由花都区委组织部受理应聘人员报名,并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5月29日。地点:广州花都海豚俱乐部。
(三)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2、笔试内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时事政治、党的方针和政策、法律基础知识、行政管理基础知识、公文写作、新农村建设相关知识等。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按照拟招聘大学生村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四)面试
1、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举止仪表及与应聘岗位相匹配性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分别确定拟招聘大学生村官人选考察对象。
2、考察工作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招考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别依次递补组织考察合格人选。
(七)聘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大学生村官采用聘任制,聘用期一般为3年,由街(镇)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并定期对大学生村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进行续聘,总聘用期一般不超过6年。
本年度内如有大学生村官职位空缺,经区委组织部研究可在参加本次考试且未聘用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人员中依次递补组织考察、体检合格人选。
中共广州市花都区委组织部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