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科研)岗位6个,拟招聘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及所需人数等条件详见《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含从化、增城)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4、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
5、身体健康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
2、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联系方式:广州市白云区新市云安路119号广州市社会科学院602室人事处。
单位网址:http://www.gzass.net
咨询电话:020-86464125 邮政编码:51041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相关材料到报名点,截止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
4、报名资料:
(1)报名表一份(见附件2,须贴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认证书)、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若干;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书。
5、若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少于3:1,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6、每位应聘者只可以报考一个岗位。
(二)考试
1、考试范围:
本专业相关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与从事应用课题研究相关的社会调查、数据分析、研究设计、各类推理能力和数字资料运用能力、中英文表达能力等。
2、考试方式: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博士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简化考试程序,不设置笔试。考试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面试(含答辩式面试与实操式面试两部分)方式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答辩式面试占总成绩的60%,实操式面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总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照《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我院承担,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察
按《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要求,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录用对象。
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高低顺序重新推荐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对拟录用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招聘被聘用的人员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录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和单位岗位空缺情况聘用,享受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未评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录用人员,博士研究生暂定为专业技术10级岗。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所涉及到的年龄要求具体解释为:“40周岁以下”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为符合资格条件。
2、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4、本公告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网上发布。
5、举报、投诉电话:020-86464342
四、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广州市社会科学院
2014年5月12日
附件:1、广州市社会科学院2014年公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