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县广播电视台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经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炎陵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2名。具体条件、要求等详见《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职位表》,可通过如下网站查阅: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zzldbz.gov.cn
炎陵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hnyanling.gov.cn
炎陵党建网:http://www.yldjw.com
炎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drs.hnyanling.gov.cn
整个招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初试、复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并在上述网站公布相关情况。
招聘工作由县广播电视台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至1995年6月30日出生),女性;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职位要求的学历和所需的其他条件。凡招考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报考者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如实填写。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在读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和现役军人均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2、招考职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职位表》。
3、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县广播电视台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0日起至2013年7月12日止(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及电话:
报名地点:炎陵县广播电视台2楼办公室
联系人:刘智勇
报名地址:炎陵县霞阳镇井冈西路3号
咨询电话:0731—26222421、13974127592(刘先生)
(4)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于2013年7月18日至2013年7月19日(上午08:00—12:00,下午3:00—6:00)到炎陵县广播电视台2楼办公室领取。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4、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提供本人学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有效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3张,报名与参考时使用的身份证应当一致。报考人员是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还需提供由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013年各类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3年各类非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毕业证的需提供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含有考生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是否应届毕业生等基本信息内容的推荐证明。年龄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报考人员必须在2013年8月31日前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对有疑义的学历(学位)证书,以省以上教育部门认证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一环节均可取消其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对采用非法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小于3:1,未达到报考比例的原则上不予开考。但经单位申请,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职位数开考。
报名费用:100元/人。
四、初试
1、初试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9∶00开始。
2、初试内容:采取现场采访(类似记者出镜)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思维逻辑、场控能力、主题体现、语音音质、形象气质等内容。
3、上镜衣服及化妆品自备。
4、初试地点临时通知。
5、初试结束后,公示3个工作日后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1:3的比例确定复试入围人员名单。
五、复试
采取上镜播音(衣服及化妆品自备)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音音质、仪表气质等内容。
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成绩合成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初试结束后,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2、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和复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后不保留。
七、体检、考核
1、体检。复试结束后,综合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如无异议,则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综合成绩相同时,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从高到低排名。若综合成绩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均相同时,则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2010年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2、考核。根据体检合格人员确定考核对象,考核的重点是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并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录取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依次递补,但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八、审批聘用
对考核合格的人员,经市人社局资格复审后,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的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服务期内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九、监督电话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3
炎陵县人社局:0733-26226065
炎陵县监察局:15717331181
附件:2013年炎陵县公开招聘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职位表.doc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及级别 |
编制性质 |
招聘计划数 |
年龄 |
最低学历要求 |
学位 |
相关专业 |
基层工作 最低年限 |
专业工作最低年限 |
其他要求 |
炎陵县广播电视台 |
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人 |
专技初级 |
全额 |
2 |
18-30周岁 |
大专 |
主持与播音、广播电视新闻学、新闻学、汉语言文学 |
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含二级甲等)以上等级证书,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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