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监测站是隶属于衡阳市环保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大气、水质、土壤的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工作需要,现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合同制监测技术人员,聘期为3年(含试用期2个月)。现将有关招聘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环保事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能适应野外作业等劳动强度高的工作。
3、年龄:30岁以下(1983年6月31日以后出生)。
4、学历:全日制一本以上(2013年7月以前毕业)。
5、所学专业:分析化学、环境监测、自动化控制。
二、待遇
1、本科学历者收入不低于2400元/月,硕士研究生学历者收入不低于2600/月。
2、按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交纳养老金、医保金。
3、与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出差补助和野外采样补助。
4、在聘用期内可以参加本单位由衡阳市人社部门组织的招聘正式职工考试,成绩优秀的可以聘用为本单位正式在编职工。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1日--2013年7月10日(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衡阳市环境监测站三楼办公室(衡阳市雁峰区苏眼井1号)
联系电话:(0734)2892866 (0734)2892876
4、报名要求:应聘者需持本人学历、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持学校证明)、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
四、考试方法
采取笔试、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按百分比计算总成绩)笔试、操作考试各占50%,不规定参考书目。
1、笔试考试范围为环境监测分析技术、自动监测技术知识及环境监测文字综合能力。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操作考试的人员。对进入这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仪器操作培训,然后考试考生的操作能力。
五、体检
根据笔试、操作考试的总成绩,按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等额(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环境监测站办公室组织实施(费用自负)。如因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有色盲、色弱、嗅觉迟钝及其它不能适应本站工作的疾病和身体状况)出现缺额,按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市环保局人事科和环境监测站对合格者考核,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考核不合格者,按成绩排名先后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合格后,确定受聘人员名单,受聘者与本站签定聘用合同(其中试用期为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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