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宁波市公开招聘市属国有企业专职监事2名,工作人员1名,均为企业身份。
一、招聘条件
(一)专职监事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胜任专职监事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独立的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自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之一:
(1)从事财会、审计、经济管理等专业工作累计10年以上,且担任大中型企业财务、审计等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3年以上;
(2)具有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年以上;
(3)通过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造价师、注册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5年以上。
以上从业、任职和资格取得的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
(二)工作人员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或审计专业, 具备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功底,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3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二、岗位待遇
(一)聘用人员的身份为企业编制,实行合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每期3年,聘用期满如工作需要经考核称职的,可以续聘;考核不称职的,不再续聘。
(二)专职监事工资实行年薪制,其中基本年薪10万元,考核年薪6万元,交通补贴1万元。基本年薪按月发放,考核年薪通过考核后发放。
工作人员年薪5万元左右。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注明应聘岗位并将个人简历(贴照片),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寄至江东区会展路188号A楼302室,或将上述资料电子文件发至79662588@QQ.com,资料恕不退回。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15日(以发件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87990630 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