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以下简称市发规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市发规院是宁波市人民政府直属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管),机构规格相当于宁波市行政正局级。主要承担组织或参与全市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研究、规划研究和规划编制;研究和编制全市重点行业、产业和区域的发展规划;全市经济运行中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性建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提出有学术价值的研究报告;全市性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政策和规划的实施评估,以及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评估咨询;市委、市政府交办的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有关问题的课题研究及其它相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的相关工作和研究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 (学位)要求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综合经济研究 |
专业 技术 |
1 |
负责综合经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战略研究和规划编制 |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城市规划与设计、人文地理学、数量经济学专业; 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
注: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报名,且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录用;港澳、国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以所学课程名称为依据。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至5月20日(逾期不再报名),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宁波市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18楼1823房间),联系人:徐丽莉;联系电话:0574-89186700;传真:0574-87368295。
3、报名办法:先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局网站上下载并填好《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推荐表和就业协议)、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报名结束后在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网站上公布。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于笔试前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知识或必须具备的专业知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水平和研究分析问题的能力,具体考试内容由市发规院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内在市发规院网站上公布,并同时公布《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有经济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或增加考试题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市发规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市发规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9186889。
附件: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宁波市发展规划研究院
201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