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潜山县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
3.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全日制学校殡葬专业人员、具有殡葬技能人员及退伍军人。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1、遗体火化工:3名;
2、遗体接运及穿衣、整容综合岗:7名。
三、岗位条件
1、热爱殡葬工作,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能接受白班及夜班;
2、男性,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1974年1月1日后出生(40周岁以下)。遗体接运工具有3年以上C1(含C1)实际驾驶资格者优先考虑。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4月19日至4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民政局二楼会议室,逾期不再办理。
2、咨询联系电话 8921041
3、报名时须携带两张1寸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或驾驶证、学历(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不能办理报名手续。
五、考试安排和内容
1、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根据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岗位考核
安排入围人员封闭学习一星期后,进行业务考核。
六、体检
综合面试和岗位考核情况,按照1:1确定聘用人选,统一安排体检,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三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个人原因自动放弃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进行递补,如遇等分的,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聘用及待遇
潜山县殡仪馆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县劳动部门予以鉴证。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潜山县殡仪馆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潜山县殡仪馆编外职工,合同一年一签,办理五险,月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合计3000元左右。如发现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殡仪馆可以随时解聘。
潜山县殡仪馆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