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充实和加强基层社区服务工作力量,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根据《关于组织实施安庆市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工作的通知》(宜人社秘〔2014〕93号),现就安庆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全市共计划招募54名“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具体招募岗位计划如下:
服务地 |
岗位代码 |
招募计划数 |
迎江区 |
01 |
12 |
大观区 |
02 |
12 |
宜秀区 |
03 |
19 |
市开发区 |
04 |
11 |
二、招募对象
3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专业不限。
三、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
2、报名时间: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统一时间为2014年5月8日8时至5月12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
3、报名流程: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后,点击右侧“业务系统登录”中“网上报名”栏进行报名,选择相应的报名项目。进入后点击“填写报名表”,阅读“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考生基本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初审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资格初审:由各区、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考人员于5月13日12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报考资格初审通过情况。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5月13日17时前改报。
5、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5月14日16时前登录安庆人事考试网缴纳笔试费用和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6、报名确认截止后,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应不低于2:1。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募计划数。
7、打印准考证:考生于5月22日8时后登录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登录报名后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公文写作。卷面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4年5月24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设在安庆市区,具体详见准考证。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才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由各区、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入围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六、面试
1、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分值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5、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募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募岗位计划数,按照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笔试、面试分数不同,以笔试分数高低为依据,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各区、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察工作。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八、审核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安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人才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区、市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九、培训上岗
对拟录用的“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6月中旬,由各区、市开发区负责安排“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上岗服务。
十、高校毕业生“社区服务”有关规定
1、 “社区服务” 高校毕业生经公开招募,到乡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从事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2、“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生活补贴参照高校毕业生特定岗位生活补贴标准,确定为1800元/人·月,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直至服务期结束。
3、服务期间,“社区服务”高校毕业生户口统一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事档案由当地政府人社部门所属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统一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服务单位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信息发布和咨询监督电话
招募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aqldbz.gov.cn/)和安庆人才网(www.aqrc.net)上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安庆市人社局):0556-5347220;考务咨询电话(安庆市人事考试院):0556-5347150、5347170;监督举报电话(安庆市监察局):0556-5702022、5702020;迎江区人社局:8760932;大观区人社局:5502633;宜秀区人社局:5939270;市开发区人社局:51985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