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提供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职业见习岗位2个,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人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毕业生职业见习人员主要从事劳动争议仲裁辅助工作,见习时间为期一年。
二、基本条件
1、普通高等院校待就业的毕业生(应往届均可);
2、具有厦门市常住户口(翔安、同安户口优先);
3、具有符合见习职位所需的专业等要求的条件;
4、有对见习人员负有监督管理和经济责任的担保人进行担保;
5、自愿提出见习申请。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报名条件
辅助仲裁岗位:2人,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计算机相关专业优先考虑。
四、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14年4月28日—6月30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周一至周五)
报名地点:翔安区新店镇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3楼308室
咨询电话:7889982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1张(贴于报名表上相应位置),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报到证。
厦门市翔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4年4月24日
附 件 下 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