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经省委组织部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1。
二、工作程序和报名安排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14年3月14日8∶00 -2014年3月23日17:00。
2.报名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高登街新桥路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人事科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需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同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提供)、毕业生派遣证(报到证)、岗位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的业绩材料,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与电子照一致、信封封好署名)。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料(1)、(3)需同时提供电子版,资料(2)、(4)需同时提供电子扫描件。电子版资料应于报名前一并发到报名邮箱(zp@hnlyy.com),或报名时一并提交。电子版资料文件名统一由报考人姓名+数字序号构成,如王某某01.jpg、王某某02.jpg,以区分不同报考人和同一报考人不同扫描件)。
打印、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张。报考者应如实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视同报考者本人填报)。资料及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经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干部疗养院网上发布。
(三)考试方式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应不少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岗位。
报考护士岗位的考生按1:2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其他岗位的考生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笔试结束后,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干部疗养院网公布笔试结果。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公告。
考试结束后,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干部疗养院网公布考试综合结果和体检名单。
3.成绩
考试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满分100分记。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5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40%。
(四)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提出体检对象并组织进行体检,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体检对象本人申请复查一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
(六)集体研究
经省干部疗养院党政联席办公会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选优拟定聘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委组织部审定后,在海南党建网、海南省干部疗养院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省干部疗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考核过程、公示期内及聘用前,应聘人员有弃权的,根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三、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报考人员一经正式聘用即申报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按规定享受相应工资保险待遇。
四、咨询电话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0898-65986708
附件:
1.2014年海南省干部疗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及要求.rar
海南省干部疗养院
201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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