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参加同步考试)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4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4]33号),现将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身体健康,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7日(含)以后出生)。
3、具备岗位聘用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其他条件(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14年社科院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方式和步骤
本次招聘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均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下同)、《辽宁社会科学院网站》(www.lass.net.cn下同)查询“2014年辽宁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报考人员要在2014年4月17日9时至23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
2、 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我院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进行审查,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重新上传照片;我院将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给出初审意见。初审结果将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向报考人员公布,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4月17日至24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后,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出现以下两种情况的,报考人员本人须持身份证到省人事考试局申请修改:姓名中的错别字(常见的主要有同音字、形似字等);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对初审方面的问题报考人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3、 缴费确认
本次考试考务费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须于2014年4月17日11时至25日17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缴费,请报考人员按易宝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卡(28家银行)网上规定步骤进行缴费(28家银行的储蓄卡,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专栏中网上支付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后,须及早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与省人事考试局缴费咨询联系(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将取消或消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取消的职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已取消职位的报考人员不能参加此次考试,其缴纳的考试费用退回原缴费卡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5月26日9时至31日15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用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四)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1、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0:30 《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00 《申论》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生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报考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报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及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使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作答,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两科目占笔试总成绩权重比例为5:5,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划定。
3、笔试成绩查询
考试阅卷结束后,《辽宁人事考试网》将发布查询笔试成绩的时间和办法。请考生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发布的成绩查询通知。
在阅卷过程中,对异常试卷参照公务员考试阅卷有关规定处理。
(五)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着,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主要审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复查时间另行通知。在资格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报考人员自愿弃权的,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并在面试资格复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5:5。
1、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辽宁社会科学院(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86号)。
3、面试核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面试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平均分核定面试分数(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将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在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报到后由院里报销),严禁任何组织、单位、个人干预体检医院做出体检结论。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应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提出,我院在接到应聘者申请后7日内安排复检,我院对应聘者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将在规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批,复检在原体检医院进行的,原体检医生不参加复检,复检另选体检医院进行的,复检医院应当不低于原体检医院资质,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如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
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如因不符合聘用条件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一周内完成等额递补工作,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院党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填报《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公示信息表》,由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为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2014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方可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待调查核实后再确定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人员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个人条件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2、应聘者需严格遵守招聘各阶段时间规定,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4-86120489
缴费咨询电话:4001500800
笔试成绩查询咨询电话024-23447327
辽宁社会科学院
201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