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盐源县委、盐源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lsz.scpta.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单位2个,招聘名额12名,其中,管理岗位5名,专业技术岗位7名。详细情况见《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详细情况见《岗位表》。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知识;
(4)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
(5)年龄18—35周岁(1978年3月22日—1996年3月22日期间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三年的;
(5)公务员(参照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处于试用期内;
(6)现役军人;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 、资格审查等相关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4年 3月22日至3月27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地点: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报名要求及手续
1. 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本公告,了解相关要求。
2.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盐源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报名时领取,请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并由本人在承诺栏签名,如是在职人员,请提供单位及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2)本人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户籍证明)和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通过“学历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4年应届考生须所在学校学生处(就业处)出具证明原件;
(4)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四)资格审查
由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考试领导小组)牵头,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县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和监督。对报考者《报考资格审查表》、提交材料等分别进行审查。报考者应如实提供材料,若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在资格审查及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五)缴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川价〔2003〕237号文规定,经审查合格的考生,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进入面试的人员每人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六)联系方式
考生留错电话号码或电话不畅通导致延误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的考生,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缴费收据于2014年3月29日(下午14:30—17:30)到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卷面满分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记者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余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14年3月30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开考比例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请示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应不低于2:1。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3月31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公示时间5天,考生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请于 4月6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4年4月7日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考试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负责面试的单位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若达不到比例,经考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降低为2: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最后一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4月7日下午14:30-17:30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未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出现缺额的,在参加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本阶段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有误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面试。面试方式由考试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接到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3.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若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六)面试成绩公布
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工作结束后,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公示。
五、考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考试总成绩公布,同时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按照考生的总成绩,分别按招考范围及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若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聘用名额2倍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开招聘其他达到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方能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内公示。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进行递补。
七、考核
由县人社局牵头,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经面试、笔试、体检、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含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因此而出现的空额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并办理聘用(2014年应届毕业生必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凭毕业证办理聘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手续。选岗聘用通知公布后,选岗当日不参加者,取消其选岗聘用资格;接到聘用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缺额均不予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的新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经聘用单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资格。
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时,须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在盐源县最低服务年限为6年(含试用期)方能调离或辞职。对违反《聘用合同书》及《服务协议书》规定的人员应缴纳指标占用费。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招工作由中共盐源县纪委、盐源县监察局全程监督。招聘工作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26号)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考试、考核和体检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考核和体检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6365158
盐源县文化影视新闻出版局 0834-6362747
监督电话:
盐源县纪委监察局 0834-6369999
附: 盐源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盐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源县文化影视和新闻出版局
201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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