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我县参加全省统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面试入闱考生名单已公布确定。根据《兴国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县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入闱考生资格复审、考核及面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复审、考核时间地点
2012年8月1—3日,兴国六中(将军公园往将军大道前进约800米)。
二、报名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一)必备材料
①笔试准考证;②报名信息表1份(自行打印);③身份证;④毕业证(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凭就业《报到证》);⑤教师资格证(今年通过认定尚未发放证书的,由申请认定的当地教育局出具通过认定的书面证明);⑥户口簿(或进入高校前的中学毕业证,夫妻一方是兴国县户籍或在兴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凭结婚证、户口本或一方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在岗证明。报考特岗教师的不需此项);⑦思想品德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或毕业学校出具);⑧已婚人员计划生育证明(由乡镇计育办出具);⑨在编正式教师服务期满5年的书面证明(非在编正式教师不需此项);⑩与笔试准考证同底片的彩色2寸近照2张。
将以上第②项材料、③-⑥项的复印件(书面证明原件)及⑦-⑨项材料按顺序整理提交。报名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每人需交面试费120元(特岗考生免费)。
因资格复审未通过,编内教师及特岗教师面试入闱考生的面试人员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入闱面试人员空额不予递补。
(二)考核加分申报及材料
按照考核加分条件,在资格复审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向考核组申报。加分条件如下(具体规定见《兴国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于2012年6月4日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公告):
①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提供《党费证》及党委批准入党《通知书》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加3分(提供《毕业证》或《学位证》);③非英语专业考生获得大学生英语等级考试六级(或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及以上)加2.5分(提供《成绩报告单》或《证书》);④非计算机专业考生获得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及以上)加2.5分(提供《成绩报告单》或《证书》);⑤获得省委、省政府或市委、市政府或省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省)组织的各种竞赛奖项或表彰的加3分(提供《荣誉证书》);⑥本县见习生,获主管部门及以上表彰的加3分(提供《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中小学见习生由教育部门提供文件)。
以上六项各取每项最高分,同一项不累计加分,加分项累计10分封顶。
三、编内入闱面试考生资格顺延
农村小学编内教师入闱面试考生,如编内未录取,则按总成绩顺延参加农村小学“定向预备教师”录取,不同意参加录取者须由本人提出放弃的书面申请。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①2012年8月5日:小学编内教师及定向预备教师考生、特殊教育专业考生在兴国六中,职业高中教师考生在兴国职校。②2012年8月6日:特岗小学、初中教师考生在兴国六中。请考生于上午8:30前,下午1:30前到达面试点。
面试形式与内容见《兴国县2012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实施方案》(已于6月4日在兴国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报名资格现场复审时将发放《面试须知》,敬请关注。
请各位考生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考核及面试。逾期作自动弃权处理。
兴国县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