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拟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岗位
1.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共人事服务窗口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在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公共人事部。
2.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3名。工作地点在贵阳国际人才城(位于高新区金阳园区内)。
3.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州大学分中心(分市场)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在贵州大学花溪校区内。
4.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分市场)工作人员2名。工作地点在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5.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清镇职教城分中心(分市场)工作人员3名。工作地点在清镇职教城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第一日零时)。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六)招聘岗位专业及其他条件见《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员工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初审
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同底1寸照3张到报名点现场报名,由现场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初审通过的人员,通过电话、网上公布方式告知报名人员。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人数与招聘岗位职数3:1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五)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在具备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产生的职位空缺予以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入职调查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入职调查对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入职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七)公示
经笔试、体检、入职调查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阳市人力资源网向社会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到期后将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九)培训
对聘用人员,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组织培训后上岗。
五、时间安排等事宜
(一)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信息发布:2014年3月13—3月16日。
(三)报考人员出生时间截至1984年3月17日后出生。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3月17日—18日上午9:00—下午17:00。地点:市人力资源市场。
(五)准考证领取时间:2014年3月20日17:00前到报名点领取。
(六)笔试时间和地点:3月2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地点:待定。
(七)面试时间和地点:3月25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地点:待定。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市人力资源市场专职纪检监察员的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有关人员,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监督电话:5287316、5283405
附件:《贵阳市人才交流中心、贵阳市人力资源市场(贵阳市人才服务中心)招聘派遣制员工岗位信息表.rar》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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