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推动“两个率先”工作顺利进行,不断提升我市旅游城市形象,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凡户籍在贵州省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男性公民。
二、招聘条件
1、政治表现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岗敬业,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未受过行政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文明礼仪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协作沟通,服从工作安排,能吃苦耐劳。
4、年龄:年满22—32周岁;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机智敏捷,无传染病,无口吃、无残疾,无纹身,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力1.0以上(老标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体检和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6日—2014年3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赤水市城镇管理局办公室报名,联系人:肖沛廷(坐机电话:2882956)。
3、报名手续: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另带复印件各一份)和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当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情况记录证明,复员退伍军人同时还需携带退伍证。
五、资格审查
由城镇管理局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六、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内容
(一)面试采取综合面试(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面试不合格,不予聘用)。复员退伍军人面试成绩加10分。
(二)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举止等。
(四)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体检及政审
(一)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到市医院体检。
(二)政审由城管局组织人员到本人居住地社区、派出所、计生部门进行详细了解。
八、聘用
对体检、政审时出现不合格对象,再由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对象进行体检、政审;对面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同城镇管理局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九、工作职责
在具备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的带领下开展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十、管理使用办法
对招聘的协管人员,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由城管局办公室统一办理,实行一年一聘一签。日常工作由城镇监察执法大队负责管理和考核。
十一、工资福利待遇
协管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列入财政预算,每人每月基本工资1030元(含个人交纳保险),城管局从罚没收入中支付绩效工资每月700元,单位购买养老、工伤、失业、医疗保险,由单位统一提供外套制着服装。
十二、招聘工作纪律
(一)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邀请第四纪工委和社会各界、新闻煤体全程参与监督。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追究相应的责任;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参与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城管局负责解释。
赤水市城镇管理局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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