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生力量,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福州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中共连江县委《关于在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连委办[2005]69号)的精神,经研究,公开招聘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相关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5年7月30日至1978年7月30日),特殊岗位招考30周岁及以下;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
8、一人限报一个岗位;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10、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硕士研究生学历放宽到2013年9月30日。
二、招聘人数与岗位
全县计划公开考试招聘74名。其中县住建局等24个主管局(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计划招聘67名工作人员;县山仔水力发电厂等2个国有企业计划招聘7名工作人员(详见《2013年连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
三、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地点:2013年7月8日-2013年7月12日,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莲荷东路百凤花园17#204)。
2、笔试时间、地点:2013年8月9日,地点另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及方案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的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笔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个别紧缺专业达不到比例的,经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可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或降低比例要求。
报考岗位要求招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岗位要求招收体育教练员必须符合福州市委榕委办[2004]133号《关于福州市文化、卫生、体育系统人才招聘工作的意见》条件的方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范围:笔试试卷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笔试范围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等,笔试总分为100分。采用机读答题卡(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2、面试方法:严格按照中共福州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榕人综[2011]100号)精神,采用封闭式进行,面试评委考前随机抽签上岗,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考生出场顺序也以抽签确定。每个面试小组由7位评委组成,评委独立评分,并在考生在场公开亮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0分。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面试考场均实行全程录音、录像。
五、聘用办法
1、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考生,按照每个岗位招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而产生的空额,经批准,可在报考该岗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取小数点后二位),若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聘用人员,笔试成绩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
2、少数民族毕业生报考相关专业岗位,综合考试成绩相同的,同等优先。
六、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体检依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无极特殊原因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核需核对报考者个人人事档案,考生应注意配合及时调取个人档案。
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造成招考职位空缺的,从报考该职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两天以上。
七、公示拟聘人选名单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者,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拟聘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就业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八、组织领导
按照连委办[2005]69号《关于连江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中建立公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实施,公开考试招聘邀请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纪检监察部门派员全过程监督,并认真执行回避和保密有关规定。
九、其他事项
1、将专业条件设置为“XX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中的“XX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
2、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将为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驻榕部队随军干部家属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事业单位招考优惠政策。
3、报名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报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毕业推荐表)及符合用人单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1寸同底照片4张。
4、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5、报名及考试费用:80元/人。
6、未尽事宜,请咨询连江县公务员局。
联系电话:0591-26232194
附:1、2013年连江县部分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ar
连江县公务员局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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