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 昌 县 教 育 局
平 昌 县 监 察 局
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根据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250名。其中:高中教师79名,初中教师21名,村级小学教师150名。具体岗位和人数见《平昌县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人数表》。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山区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报考普通高中教师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和上两届(2009、2010、2011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物理、信息技术类专业可以报考通用技术学科);报考职教专业学科教师、初中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报考村级小学教师必须具有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
3、2011届非师范专业毕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条件(具有合格学历,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普通话水平达到要求),往届非师范专业必须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所作出结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5)我县已经招聘的正式教职工和特岗教师。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2日—8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平昌县实验小学。
3、报名手续:
(1)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须网上查询或附学籍档案)、教师资格证、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同底一寸免冠彩色近照5张。报名时必须填写《平昌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个人报考信息确认表》。
(2)符合加分条件的,必须提供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团委、教育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未在报名时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公开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资格审查: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三个部门共同组织进行资格审查。
6、报名公示:
8月7日—8月11日,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和经审查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五、笔试
1、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11年8月11日凭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平昌县实验小学教学楼一楼领取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11年8月12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
(1)笔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
(2)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均实行百分制,公共科目笔试占40%,专业科目笔试占60%。
(3)笔试内容:一是公共科目。参考资料为《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综合知识参考资料》(2009年11月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二是专业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内容普通高中教师按照全国普通高考招生统一考试要求专业学科命题;职教专业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学科命题;初中教师按照报考专业学科命题,高中知识占60%,初中知识占40%;村级小学教师按中考要求命题(语文、数学各占50%)。
(4)笔试的报考人员与拟聘人数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要求及报考人员的意愿进行调整,经批准后,可放宽到2:1,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的公开招聘计划。
5、笔试加分: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05]34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及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有关文件精神,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一村一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志愿者,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在笔试折合后的成绩上加分。
6、笔试成绩公布:
8月15日,对笔试成绩按考号进行公示。
六、查分
考生如对自己的笔试成绩有质疑,可凭准考证在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申请查分。由公招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查分,查分结果于8月18日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和体检
1、报考人员经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40%+专科科目×60%+加分,根据考试成绩分类别和学科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人数确定面试、体检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8月18日—22日)。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专业科目分高者进入。
2、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3、面试、体检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共同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类,面试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试结束立即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10年修订意见)执行。
4、面试、体检时间:8月23日。
八、确定拟聘人员
参加面试体检合格人员为本次公开招聘拟聘人员,于8月27日—31日进行公示。对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取消资格出现的缺额,根据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高中、初中岗位招聘不齐的空余计划全部增补到村级小学岗位使用。
九、录取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2、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收费
1、笔试收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费[2003]237号)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
2、面试收费:参加面试人员每人交费80元。
3、体检收费:根据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参加体检人员上交。
十一、组织领导
1、为加强领导,县上成立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杨森儒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万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玲玲,副县长程勇全,县政协党组副书记廖继昌任副组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监察局、县委编办、财政局、保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周旦兼任办公室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县委编办、监察局、保密局、财政局等共同参与,做好招聘工作。
十二、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人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试程序和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招聘公告由平昌县公招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27—6229937 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昌县教育局 平昌县监察局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