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六盘水市档案局编制结构的通知》(六盘水编办发〔2013〕103号)文件精神,经六盘水市档案局党组会议研究,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同意,面向六盘水市范围公开招聘六盘水市档案局聘用制驾驶员。
一、招聘名额
聘用制驾驶员1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到3:1方能开考,达不到3: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差额审查、确定人选、并进行面试、技能考核、政审考察、试用、聘用的原则进行。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六盘水市户口,男性报考为宜,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驾龄二年以上的人员范围;
2、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
1、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热爱驾驶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能吃苦耐劳;
2、作风正派,公正清廉,品行端正,勤奋敬业,无违纪违法行为,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3、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有驾驶专业资格证(C1证照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身体健康。
四、招聘工作程序及要求
招聘工作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等步骤进行。
(一)公告。市档案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六盘水市人民政府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六盘水市档案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2014年2月10日至16日止。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驾驶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须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实填写《六盘水市档案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登记表》(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交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3张(需电子版)。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17日至2014年2月21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档案局办公室(六盘水市钟山西路72号),联系人:刘志佳,联系电话: 0858-8324104。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方案规定的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到3:1方能开考,否则对招聘计划进行取消。
(四)考试
1、机动车驾驶技术测试。测试按委托专业机构测试占40分、路考占60分计算,合计100分,占总成绩的30%。测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迟到1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测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机构规定收取的测试费用自理。
2、笔试。按测试成绩由招考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分数线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为综合知识闭卷考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40%。转业军人在笔试成绩中(折算前)加5分。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命题、制卷、阅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迟到30分钟者,按自动放弃考试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30%。按折算后测试和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2:1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聘请人员统一组织命题,面试按通知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定点进行抽签,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依据测试、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比例折算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按通知指定时间提前达到指定地点,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准时达到指定地点者、或体检不合格者自然淘汰,对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机构规定收取的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政审考察
政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试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下一环节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
3、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的;
4、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7、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考生自愿放弃考察政审资格或考察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聘用、试用及管理
经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六盘水市档案局等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核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市档案局党组会议研究,报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市档案局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试用期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正式聘用后若发现有违纪违法、与本方案规定不相符的事项,或违反市档案局有关管理等情形,市档案局有权解除聘用。
(八)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如有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六、未尽事宜由市档案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并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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