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需要参加兰溪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特别提醒:参加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秋季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www.jhedu.org)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82469621,82469622。)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办师[2011]124号)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兰溪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兰溪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不在本市但人事档案在兰溪市的人员可向我市提出认定申请;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二、认定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的市或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网上申请。
三、网上报名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7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二)网上申报方式及打印申请表
参加“国考”笔试、面试合格的人员报名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员网报入口”(红色入口)选项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阅读“申请人必读”。
2.确认“服务条款”。
3.填写“身份信息”。如果您不知道统考合格证编号,请登录http://www.ntce.cn,从“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4.选择“认定机构”。该页面上部分信息直接从系统中提取,下部分选择认定机构。其中,认定高中、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请选择“市级认定机构”,其他的请选择有关县级认定机构。
5.选择“确认点”。
6.阅读“注意事项”。
7.填写“申请材料”。页面分为三个部分: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登录信息(必须牢记);申请人填写信息。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申请人自负。
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其中申请照片选择近3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头饰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请确保此电子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建议到照相馆进行数码拍照并储存)。
在申请人将全部申请信息填写完成后,可以点击“提交”按钮,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给认定机构。
8.填写“完成”。提交成功后(如果提交信息填写错误,系统将弹出相应的错误提示),页面显示了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电子邮箱和密码以及“登录”按钮,点击“登录”按钮,则会进入到认定申请人登录页面。在网报时间结束之前,申请人可以登录网上申报系统修改(“国考”申请人的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其他信息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
9.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提交认定机构。在申请人登录后(“国考”红色入口),点击页面右侧的“打印申请材料”,可以在页面的预览窗口内看到申请表样式,系统默认选择的是A4版式。点击预览窗口右上角的“打印”按钮,则打印所有页面。之后请将该表4张A4纸按顺序翻印成1张A3纸格式。
四、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兰溪市级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26日—27日9:0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7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兰溪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71号窗口教育局行政审批科。
3.现场确认考生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A3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浙江省对外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实行验审的通知》(浙教评院﹝2014﹞6号)精神,普通话水平原则上遵守属地管理,除大学生在外地读书期间参加当地普通话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可以承认,一般应在原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测试。特意到外地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的合格证书应该严格把关,重新验审);
(6)《思想品德鉴定表》(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并盖公章);
(7)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4张(其中2张请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
五、集中体检
(1)经现场确认的申请者,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由认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
(2)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现场确认时告知。
(4)体检费用:在现场确认时交体检医院。
六、结果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在12月份上旬通过兰溪教育网进行公示、公告。
七、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统一由中国邮政EMS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82467096、82489013
兰溪市教育局:88821151、88920617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兰溪教育网:http://www.lxedu.org.
兰溪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