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湘乡市2017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一、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申请人户籍应在湘乡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为湘乡市的非应届毕业生,申请高中及高中以下各级教师资格均直接向湘乡市教育局申请。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申请。
3.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4.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
5.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7.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应该在相应层次的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实习,经考察或考核确认为合格以上等级。
二、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申报(一年两次)
网上申报的时间为:春季批次4月15日-4月30日、秋季批次10月15日-10月30日
(1)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系统(http://www.jszg.edu.cn)。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并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申请高中及以下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申请人网上申报应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确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户籍为湘乡市的非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机构为湘乡市教育局(应届毕业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局)。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jpg格式电子档照片(规格为114像素×156像素,大小在19K以内,与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申请人须填报本人手机号码或其他有效联系方式等信息。申请人对填报的信息核对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中生成《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一式2份。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或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认定机构将现场审核申请人材料,申请人材料不全、不规范的应告知申请人补充完善或不予受理。
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起止日期为5月9日-5月11日(春季批次,节假日除外)
现场确认地点:湘乡市教育局
现场确认须提交以下材料:
1.从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中生成并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用A3纸张双面打印)。
2.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湘乡市中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6.工作(学习)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
7.全日制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由就读所在学校提交学校培养师范生的资质证明、毕业生名册和当年入学的录取名册等相关材料。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除以上材料外另须提交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
8.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湖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
9.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须提交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以上材料(第1项材料和相关证件原件除外)应依序装订成册。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关于体检
市教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为:湘乡市中医院
注意事项:体检当日应空腹,禁食10小时以上,禁水4小时以上;体检表在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gov.hnedu.cn)下载服务中,从教师资格认定相关表格中下载,请贴好相片。
(二)关于教育实习
非师范类毕业生自行联系中小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必需和本人申请的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相一致),并如实填写湖南省教育厅统一规格的教育实习鉴定表。
湘乡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