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
2017年上半年内黄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程序安排(详情请登陆安阳教育信息网查看)
(一)个人申请材料准备阶段(4月13日—4月30日)
申请人登录相应认定机构网站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相关信息,根据申请提交材料要求准备个人申请资料。(注:《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申请人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
(二)个人网上申报阶段(4月15日—4月25日)
1.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第一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第二、三类申请人在首页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图标,注册网上申报账号。
2.认定机构说明:
(1)申请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为安阳市教育局。
(2)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为户籍所在地或人事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教体局。
(三)组织申请人体检阶段(5月8日—14日)
1.体检地点:安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2.体检要求: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上午7:30—10:00,空腹参加体检。体检时需带:一寸照片(网报照片)、《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上(http://jszg.haedu.gov.cn)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费等。
3.时间安排:
5月8日:申报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
5月8日—9日:申报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
5月9日—10日: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
5月11日—14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
(四)提交申请材料阶段(5月17日—18日)
1.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申请材料。不允许他人代为申请,不接收集体报名。
2.申请人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网上填报完毕后用B4纸正反双面打印、本人签字);
(2)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原件;
(3)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仅人事关系在我省的申请人,另需补充提交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5)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第三类申请人需提交所在学校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2016年3月(含)之后取得合格证明者,需提供合格证打印件1份);
(8)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否则无效;招生计划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10)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第(2)、(3)项所需空白表格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下载。
3.报送地点:
(1)申请人到本人网报所对应的认定机构提交材料。
(2)安阳师院、安阳学院申请教师资格的应届非师范省由学校统一提交材料。
(五)审查材料及认定阶段(5月22日—6月28日)
1.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2.应届非师范生申请人需6月28日持毕业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相应认定机构现场认定,过期取消认定资格。
(六)证书领取时间(7月28日)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及时到通知地点领取证书,超过30日未领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认定资格删除认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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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安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