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台市临西县教育局关于2017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冀教资函[2017]2号)文件精神和邢台市教育局有关要求,2017年上半年临西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0日开始,特公告如下:
一、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和条件
认定范围:
户籍或工作单位(有人事档案关系)在临西县具有全国统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认定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人员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和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其中对确有特殊技艺,且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关颁发的高级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申请认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可适当放宽到高中毕业学历。
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4月10日—4月21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7:00—24:00,周末及法定假日不开放。报名登陆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网报入口。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申报时,“认定机构”一律选择邢台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选择临西县教育局。
2、体检时间:4月24日—4月28日,申请人持贴有与网报同底照片的《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临西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从河北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站(http://jszg.hee.cn/)下载。
3、现场确认时间:5月8日—12日,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临西县教育局师教股(北楼405室)进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3纸双面打印,并在第4页备注栏内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证书号和取得时间);
2、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上自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份;
4、《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双面打印2份;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申报时自行打印)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工作单位或者所在乡镇(街道)公章2份;
7、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宽30㎜(无白边与网上注册及申请表格照片同底),背面注明身份证证号及姓名,教师资格证书上使用;
8、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份;
9、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10、户籍在本县的需要携带户口簿(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的需提供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必须是在各地人事局授权下提供人才引进、毕业生落户、档案保管、办理转正定级、文凭验证、人才招聘、人才派遣、人才培训、人才交流等综合配套的人事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证书、考试合格证明书、工作单位证明(户籍不在临西县的需开此证明)、户口簿(本人页)顺序排列。
临西县教育局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