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市2016年下半年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参加唐山市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并经教育行政机构审核合格的人员,请于近期持本人身份证(代领需持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需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到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一、领取时间:
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2日,上午:8:40—11:30;下午14:00—17:20,请按指定时间领取,不能按时领取的,随下一批认定人员一同领取。
二、领取地点:
1.在各县(市)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的人员到各县(市)区教育局领取。
2.在唐山市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确认的人员到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七号八大局院内305C房间领取。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