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我市2017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于4月18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资格种类
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1.身份条件: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安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思想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学历条件: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毕业的师范类毕业生中,中等师范类毕业生可参加小学教师资格的认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生可以参加初中教师资格的认定。
4.普通话水平:申请语文学科或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它学科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5.专业资格条件: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情况请与孝感市教育局考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12—2327290。
6.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体检合格。
三、认定程序
1.报名
(1)网上报名:申请人请在2017年4月17日—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相关信息。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或因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所造成的不能认定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网上报名请尽量提前,以免因网络、系统或停电等因素延误报名。
网上报名时请注意,要选择正确的报名端口进入系统(统考与非统考,不可以错报),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
(2)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申请人提交信息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申请人此次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时所填写的相关信息,以备以后修改、查询报名信息和现场确认时使用。
(3)申请人先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自行正反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然后在附件中下载正反打印体检表(附件1为幼儿园教师体检表、附件2为中小学教师体检表)、《教师资格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3)(注:下载表格请勿更改格式)。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4月18日—5月5日(有效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1:40,下午2:30—5:3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不上班)。网上报名成功后,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安陆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确认现场报考人员自备塑料档案袋一个,便于装存档案资料。网上报名必须经现场确认方可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徐老师,咨询电话:0712—5266055)
申请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亲笔签名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网报成功后直接打印,必须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后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明;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6)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可以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但必须提供学籍档案、教学实习档案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鉴定,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公安局派出所鉴定,并填写好本人基本信息。
(8)体检表一份,并粘贴好照片。
(9)申请人照片(小二寸)一式二张(要求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用于以后颁发的证书上,请在照片反面用正楷字写上自己的姓名)
上交资料中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历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学籍档案和教学实习(师范专业)、思想品德鉴定表的材料顺序装订好。空白体检表不装订,用于现场确认通过后集中体检时使用。
3.体检
经现场确认后,符合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员请于2017年5月8日上午8:00至9:00到安陆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登记,然后集中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需空腹),体检完毕由医院集中将体检结果送达安陆市教育局。
4.颁发证书
经认定合格的教师资格申报人员请于2017年7月1日至10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点击下载>>>附件1-4
1.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思想品德鉴定表
4.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安陆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