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现将2017年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说明如下:
一、教师资格分类及受理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和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申请人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黄冈市籍户口在黄冈市教育局)认定。
应届毕业生申请相关教师资格,统一由学校受理材料,向学校所在地上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申报认定。
二、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一)学历达标
1、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以自学考试文凭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时,须达到以下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学历为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为中职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3、2012年及以后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时,须达到以下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学历为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中职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学历为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申报学历为中专及以上。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
(四)普通话达标
申请语文学科教师和幼儿园教师人员必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
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直接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和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具体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或参看黄冈市教育考试院通知,黄冈市教育考试院联系电话:0713-8393359。
四、2017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一)春季
1、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8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4月18日至5月5日(有效工作日)。
3、现场确认地点:黄梅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4、发证时间:认定后三个月内发放证书,教育局将在黄梅教育信息网(http://www.hmxedu.com)发布通知。
(二)秋季
1、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7:00——24:00。
2、现场确认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有效工作日)。
3、现场确认地点:黄梅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
4、发证时间:认定后三个月内发放证书,教育局将在黄梅教育信息网(http://www.hmxedu.com)发布通知。
五、申请认定程序
(一)申请人了解信息。查看黄梅教育信息网公布的申请认定信息。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
1、网上报名登录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2、取得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按提示操作。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按提示操作。
申请时要仔细阅读注意事项,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将无法修改,后果由申请人负责。
3、特别提示:
请准确填写认定机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黄梅县教育局。
(三)网上申报成功后工作程序。
1、打印带照片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用A3纸正反两面,若不能用A3纸打印,用A4纸打印后再复印成A3纸即可),要求申请人在申请表上签字。
2、下载《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幼儿园教师下载附件4),必须到县中医院体检(有照片、“合格”结论有效),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可在黄梅教育信息网下载。
3、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黄梅教育信息网下载,必须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乡镇(居委会)签字盖章。
(四)现场确认。
1、黄梅县正式教师在现场确认时间前将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规定的其他材料交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由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安排专人带好原件、复印件统一到教育局现场确认。
2、社会人员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本人到教育局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现场确认时按顺序提供以下材料:
材料 类型 |
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 师范类毕业生 |
2011年后入学的师范类、 非师范类毕业生 | |
相同 材料 |
证件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 ||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
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复印件 | ||
表格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 | |
思想品德鉴定表 |
思想品德鉴定表 | ||
体检表 |
体检表 | ||
照片 |
1寸照片2张(网报同照) |
1寸照片2张(网报同照) | |
不同 材料 |
学业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实习鉴定表(在岗教师不需提供鉴定表) |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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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确认前,申请人须按上述要求做好准备。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完整纸质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发放证书
申请人凭受理凭证及身份证在黄梅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办公楼三楼)领取,如代领需提供受理凭证及委托人和被委托者身份证复印件。
在认定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教育局教师管理股联系。
联系电话:0713-3326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