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泸州市2014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监管职位递补体检的公告
因2014年下半年公招公务员(参公人员)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食品药品检验监管职位在体检中出现1名空缺,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州市公务员局《关于2014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同意依次递补考生阳希进入体检环节,现将其体检事宜公告如下:
一、领取《体检通知书》
参检考生于2015年1月8日(星期四)下午2:30至5:30持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第一代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半身彩色近照1张、体检费400元(代体检医院预收取,按实结算),到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8楼4号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地点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2015年1月9日(星期五)上午8:00前到市公安局110大楼底楼大厅集中前往医院参加体检,其他事宜详见本人《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注意事项
1.参检考生应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凭体检通知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集中编队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2.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电子记事本类、mp3等通讯设备及液体类物质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通讯设备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统一存放到指定位置,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
3.在体检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和隐瞒自己的真实病史。参检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自己姓名等身份信息。
4.体检前一天参检考生应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包括饮水、服药等)8-12小时。
5.进行矫正视力检测的考生,请自行准备适配的眼镜参加体检。
泸州市公务员局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