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14年下半年公招(含法检系统)体检结论的公告
乐山市2014年下半年公招(含法检系统)体检于12月19、20日进行。现将体检结论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论
缺检、待检、延期待检、不合格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其余参加体检考生的体检结论为合格。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报考乐山市法检系统职位的,向乐山市法院、乐山市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手写书面复检申请并按要求参加复检,未按时递交手写复检申请和未参加复检的,一律视为放弃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后果由考生自负。
复检安排另行在乐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请考生密切关
注。
二、补检安排
本次体检结论为“待检”的考生,请于12月30日(星期二)8:30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在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大院内(市中区柏杨东路268号)集合参加补检。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补检资格,结论定为“不合格”, 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 乐山市2014年下半年公招(含法检系统)考生体检结论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