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做好2014年下半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川公局发〔2014〕34号)的要求,经商市人社局研究,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1.根据考生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笔试中有缺考科目者和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
2.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在资格复审中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按规定流程完成资格复审工作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2014年12月5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中共乐山市委党校(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号)综合楼底楼教室进行。
依次递补考生需在接到通知后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届时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携带《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贴上照片,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以下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组织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需出具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出具团县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4.招考公告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已录(聘)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未享受过定向招录(聘)用优惠政策的证明。
四、相关事宜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时,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代替。
4.未按照规定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录用环节。
联系电话:2440158;18981396320
附件:乐山市2014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ar
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