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
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
公告
根据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经商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2015年乐山市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司法警察体能测评工作,定于2014年12 月 9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司法警察体能测评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务必于2014年12月9日上午8:30前到乐山市人民检察院集中。参加体测考生须自备运动服、运动鞋,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的不得参加体能测评,责任自负。体能测评结果将在12月9日中午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2014年12月9日14:30至17:00。
(二)地点:报考法院系统司法警察的考生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号楼4楼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对体能评合格考生按3: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报考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的考生在乐山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办公室对体能测评合格考生按3:1比例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和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其中:
1.2015年高校毕业生须出具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手续。
3.公安机关、监狱劳教系统、国家安全部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委培生、定向生须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7.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三、纪律要求
请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按时按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参加体能测评及资格复审。考生有关证件携带不齐或规定时间不到者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及下一考录环节,责任自负。
四、面试费用
对资格复审合格考生,将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考务费每人80元,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按面试通知书的要求,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考生培训和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及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咨询电话:市法院政治部(0833-2429486),市检察院政治部(0833-2451830)。
特别提醒各位考生:2015年乐山市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下一考录环节的相关信息均在乐山人事考试网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附:1.法院系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25人)
2.检察院系统参加体能测评考生名单(10人)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