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关于甘孜州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结果
及体检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四川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及《关于做好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2014年甘孜州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结果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甘孜州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安排
(一)体检报到
2014年12月4日到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报到,领取体检通知单、填写《体检表》。
报到所需材料: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②考生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③审核合格后,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体检时间
2014年12月5日。
(三)体检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
2014年12月5日早上8:00按《体检通知书》要求在指定地点集中点名,宣布注意事项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正式开始后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四)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五)体检收费:按医院体检收费标准规定,由参加体检的人员自己缴纳。
(六)体检时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1、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2、体检通知书。
(七)体检注意事项
1、未按时报到和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相关人员的录用资格。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5、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在体检全过程中必须服从带队工作人员的指挥。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体检结束后,考生要保持所留通讯号码畅通。如体检项目有不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或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通知考生本人和招录机关,招录机关或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11月13日上午8:30—17:30向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投诉电话:甘孜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12380(录音电话)或0836-2833209。
咨询电话:甘孜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科:0836-2833248。
附:《甘孜州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量化考察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甘孜州公务员局
2014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