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同意,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现面向全省公开遴选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二、遴选范围及条件要求
(一)遴选范围
1.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目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省内已进行分类改革定位为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4.省内暂未进行分类改革定位为全额拨款、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5.工勤岗位人员不在本次遴选范围内。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作风务实正派,工作严谨细致。
2.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截至报名之日计算),且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的同意。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③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④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秘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过相应处分的;
⑤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⑥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邮箱:196545538@qq.com。
2.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后开始报名,为期5个工作日。
3.报名要求
①报名需提交报名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在职证明及近两年年度考核表的扫描件。
②提供本人各类职称证书或评审文件、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明专利、专著等能够证明工作能力、学术水平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入围考试人员名单,并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知到个人,审查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立即取消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及时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1)笔试科目
自然资源管理相关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组织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缺考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2.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面试主要范围。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体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结果一起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由总成绩排名第二的人员递补,如排名第二的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人事档案审核、社会信用记录查询、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因考察人员不合格或通过考察又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试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对德才表现、工作情况等进行跟踪记实考核评价。
(七)调入
试用期满,按人岗相适原则,综合试用期表现等情况,经公示无异议报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党组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退回原单位。
四、纪律要求
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等违反公开遴选纪律的人员,将取消考录资格。
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关于公开遴选工作的各项规定,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遴选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遴选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咨询电话:028—83229722
监督电话:028—83229756
028—87036162
四川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地质灾害防治研究院
2022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