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四 川 省 委 组织 部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 川 省 公 务 员 局
关于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
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公告
为加强乡镇公务员队伍建设,拓宽基层和生产一线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渠道,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决定在全省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1.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截止2016年3月17日,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的现职人员(先后担任此两项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两项职务的不重复计算)。
2.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须符合优秀工人或优秀农民的条件。
优秀工人条件:截止2016年3月17日,在我省境内各类企业、务工单位生产经营一线工作(含从一线选拔到管理岗位的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其中在我省境内企业、务工单位工作至少满3年),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
优秀农民条件:在我省农林牧渔等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具有5年(含农闲在外务工时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成绩突出,近5年受到过乡镇(街道)及以上党政群机关或用工单位表扬(奖励)的人员。
3.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中(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2016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编制人员的人员(特岗教师已转为正式教师报考的,须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3.热爱基层工作,善于联系服务群众,吃苦耐劳,实践经验丰富,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均为18周岁以上。优秀村干部为35周岁以下,民族自治州、自治县村干部可放宽到38周岁,获得按国家相关规定开展的综合类表彰的优秀村干部可放宽到45周岁;优秀工人、农民为40周岁以下;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为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均截止到2016年3月17日)。
5.优秀村干部须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藏区可放宽到初中);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民族自治州、自治县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8.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劳动教养的,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或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
2.工作期间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近5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或曾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等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全省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1407名,其中:面向优秀村干部90名,面向优秀工人、农民80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1237名。招录单位及名额详见《四川省2016年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优秀村干部、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须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服务(工作)单位不属于乡镇(街道)管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级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优秀工人、农民分别向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党支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报考。
本次招录采用网络方式报名。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人员,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进行指导并提供必要服务。
资格审查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3月18日至24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职位选择。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查阅“公告”“职位表”“报考指南”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对各类职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直接通过《职位表》公布的各市(州)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职位的,只能选择服务地所属市(州)的相关职位。
报考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可选择当前工作所在市(州)的职位,也可选择户籍所在市(州)的职位。
符合两个职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者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3月17日至3月26日下午18:00。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须按网络提示打印《从优秀村干部、优秀工人农民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