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科技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方案
湖南科技学院创建于1941年,经过70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一所集理、工、文、经、管、法、教等学科于一体的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学校现有13个教学学院,2个“十二五”省级重点建设学科、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1个省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高校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5个省级研究基地、3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4个校级科研机构和3个校级协同创新中心。为进一步提高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建设高水平大学,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聘高层次人才。
一、引进对象
(一)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年龄一般在60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院士或长江学者。
2.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
3.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4.国家杰出或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5.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3名),或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2名)。
6.全国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由国家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组织的评奖)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前2名)。
7.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8.“芙蓉学者”及相当层次人才。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具有教授职称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
2.“985”或“211”大学的博士生导师。
3.省级优秀专家,并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4.省级“12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
5.近5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省级重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
6.近五年以第一作者身份理工科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文科在CSSCI源刊发表论文7篇及以上、艺术类学科在本专业一级学会主办的刊物上发表论文4篇及以上,并获得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发明奖和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3名,二等奖排名第1名。
7.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足以说明是优秀高层次人才者(包括海归人才)。
(三)第三层次:优秀博士和学术带头人
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985”、“211”大学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在40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其专业与我校当年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见当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相一致,发展潜力较大且近五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级科研课题2项及以上;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3名,三等奖排名第1名;或个人(排名第一)创作作品获国家级(政府)三等奖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CD源刊或CSSCI源刊上发表论文5篇及以上;或在SCI、EI、SSCI源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在《自然》(Nature)、《科学》(Science)、《中国社会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1篇。
3.以第一申请者身份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
(四)第四层次:教学科研急需人才
年龄在40岁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其专业与我校当年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见当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不相一致,但满足优秀博士其他条件者;或其专业与我校当年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相一致,但不满足优秀博士其他条件者。
我校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软件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化学、材料化学、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汉语言文学。
我校一般建设学科专业包括戏剧影视文学、秘书学、法学、音乐学、舞蹈学、英语、日语、物理学、教育技术学、市场营销、统计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体育教育、广告学、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媒体技术、测绘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思想政治教育。
二、引进人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好,善于团结合作;
(三)身心健康。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第一层次:领军人才
1.给予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00~200万元;
2.聘期内,学校每年提供工作津贴10~30万元,同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及福利待遇。
3.提供科研启动费20~50万元,纳入科研项目管理,按《湖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配备独立的办公室和所需办公设施。
5.应聘者如为两院院士或是“长江学者”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其工作津贴可另行面议;如其团队成员愿意一起来校工作,按相应层次人才引进办法及待遇执行。
6.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要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元。
(二)第二层次:学科带头人
1.给予住房补贴和安家费50~80万元。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5~20万元,社会科学类10~15万元,纳入科研项目管理,按《湖南科技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3.提供独立的办公室和所需办公设施。
4.安排身心健康的配偶或子女1人来校工作,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要安排,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元。
(三)第三层次:优秀博士和学术带头人
1.区别不同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以及拟引进对象的综合水平,给予住房补贴和安家费20~50万元,根据学科专业建设需要,以面议形式确定。
2.提供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纳入科研项目管理,按《湖南科技学院科研经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3.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元;如需安排配偶工作,配偶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本科学历并已经取得学校急需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程、审计、会计、临床医学、护理等),身心健康,经学校考查合格(特别优秀且急需者配偶条件可适当放宽),不再享受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配偶与引进者同进出。
(四)第四层次:教学科研急需人才
1.给予住房补贴和安家费12万元。
2.专业与我校当年重点建设和急需建设学科专业(见当年人才引进工作方案)不相一致,但满足优秀博士其他条件者可安排配偶工作,配偶条件与安置优秀博士配偶条件相同,安置配偶后不再享受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配偶与引进者同进出,如不需要安排配偶工作,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万元。
(五)其他相关待遇
1.学校对引进的第一至第四层次博士以上人才,均提供周转房一套(无产权),服务期内前五年免租金。
2.博士研究生进校当年直接认定为讲师,具备讲师任职资格2年后可申报副教授职称;
3.博士研究生首聘期内前五年享受副教授标准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从第六年开始按实际取得专业技术职称标准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博士专项津贴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对于引进第一、二、三层次人才,服务期内完成基本工作任务以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作目标,可视情况追加住房补贴和安家费,但不得超过最高限额。
5.特殊人才经学校认定,其待遇面议。
四、材料提供
请应聘者将以下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www248@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大学××专业博士/教授×××(姓名)应聘第×层次人才岗位”。
(1)详细个人简历(自大学开始至今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注册的专利,负责的科研项目,领衔的课程以及实验教学、应用等方面取得的成就材料)。
(2)学历学位证书及现任职状况、学术荣誉头衔的证明材料。
(3)发表的论文、著作,注册的专利,负责的科研项目等重要代表性科研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和http://www.chsi.cn)的学历查询在线验证报告(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均需提供)。
五、联系方式
招聘邮箱:www248@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1163
学校主页:http://www.huse.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杨梓塘路130号
通讯地址:湖南科技学院人事处
邮编:425199
附表:湖南科技学院2017年引进人才待遇和基本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