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方案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四)应聘人员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博士,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五)应聘人员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校园网等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2016年10月21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网上报名。
请应聘人员登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和《个人信息汇总表》。同时将《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申报表》、《个人信息汇总表》、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论文、科研及获奖、专利等相关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以一个压缩包(其文件名为应聘学院+岗位编号+姓名)附件形式发送到邮箱csuftgkzp@163.com,邮件标题名称为:应聘学院+岗位编号+姓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请应聘人员如实填写和提交有关信息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错误或提供材料不齐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学历学位条件要求为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的专任教师岗位: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
招聘岗位要求为硕士的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4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60%)。
面试、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和试讲,面试采取结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者的教学能力。
硕士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含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者参加试讲时需携带相关证书、论文等材料原件进行核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考试成绩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公布。
(五)体检(含心理测试)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如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试讲成绩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含心理测试)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含心理测试)费用由学校承担,需要复查的检查项目由应聘者承担。体检(含心理测试)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法规政策及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含心理测试)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省人社厅审核,经审核通过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731-85623213(欧阳老师)
85623283(吕老师)
监督电话:0731-85623257(学校监察处)
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2016年9月18日
附: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1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