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桂林医学院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省属普通高等学校。为加强我院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桂政发[2005]4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2016年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原则。
二、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全日制博士。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个人报名、考核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办法,具体招聘过程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布招聘信息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桂林医学院网站同时公开发布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为2016年12月22日~2016年12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设在桂林医学院人事处。
2、报名要求: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以及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桂林医学院人事处办理报名手续。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不能多报。并提交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
3、资格审查:由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核程序。
(三)考核
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等进行考察了解,并根据各职位的具体要求,对应聘者进行综合评定,提出聘用建议和意见。
(四)体检
组织考核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面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自行支付。
(五)公示与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及考核结果,经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进行公示,并在桂林医学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聘用办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程序报送人事主管部门核准,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
五、招聘组织结构与领导
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院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招聘信息的发布、接受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与考核、协调等工作。
六、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成立由桂林医学院人事处、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3-5895882。
2、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本方案由桂林医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doc
2.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3.桂林医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桂林医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