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80名,招聘工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关于接收优秀毕业生的暂行规定》(西石大人〔2010〕62号)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仪表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责任心、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能够遵守大学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和行为规范;具有宽阔的学术视野,较强的研究能力,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前沿性和前瞻性。
2. 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1月1日后出生),对于学校紧缺的部分学科专业或应聘者本人学术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学术潜力,经学院教授委员会认定,可适当放宽;海外优秀博士、博士后可适当放宽。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取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且可以通过教育部派遣回国工作。
4.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具备双语教学能力。
二、引进待遇
(1)安家费
国内博士5〜 10万元;
国(境)外博士10〜20万元。
(2)助推支持费
国内博士5〜10万元;
国(境)外博士10〜20万元。
对于学术潜力大,业绩水平特别突出者,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可再适当提高标准。
三、岗位需求(附后)
四、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直接与设岗学院或人事处联系并投递简历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内容包括:《2017年接收博士毕业生考核情况登记表》(附件1)、个人简历、毕业学校的推荐材料、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术成果(主要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及获奖、发明创造及获奖)。上述所有材料可先提供扫描复印件,到校面试时需核查原件。博士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报到前核查原件。
2.留学回国人员报到前还需提供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
3.应聘人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材料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五、考核方式
由设岗单位考核组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试讲等环节,对应聘人员的学术潜力、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出具考核意见,学校统一组织审定。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健磊 郝一帆 电子信箱:xsyuhr@xsyu.edu.cn
联系电话:029- 88382283 88382281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本次招聘公告截止到2017年10月30日前有效。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1:接收博士毕业生考核情况登记表 (2017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