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技大学201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6/11/1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本年度博士学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单位介绍
广西科技大学2013年4月18日经教育部批准由原广西工学院和原柳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直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管理。学校坐落在广西第二大城市和工业中心——柳州市,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3年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批准,正式确定为新增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在校普通本科生16700余人、各类研究生880余人、专科生7700余人,是一所以工为主,包含工、管、理、经、文、法、艺术、教育、医学等9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高等学校。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有较好的普通话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中的相关体检项目合格标准要求;
(四)博士后、博士学位人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五)应聘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人数及要求
招聘人数及要求详见附表1。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核及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提交材料: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相关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均为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科技大学2016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表2)一式3份,并张贴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照。
4.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4—25日。
报名咨询电话:0772—2687731
联系人:雷老师、段老师
报名地点: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地址: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行政办公楼437室)。
5.学校人事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结合学校工作,安排考核时间,并提前1周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考核工作安排。
(二)考核、体检与聘用
1.由学校人事处组织对考核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
2.人事处将考核结果报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3.学校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4.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学校网站和工作区域内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5.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自治区有关部门审批,办理入编、聘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工会、教务等部门参加的招聘工作纪律监督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772—2686025。
(二)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方案由广西科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广西科技大学2016年度公开招聘博士学位人员需求计划.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