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法守纪,品行良好;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身体健康;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以《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为准。
2.招聘专业以教育部颁布的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开除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行政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4.不符合招聘要求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8月19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418室。
3.报名方法:应聘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每名考生报名费50元。
5.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方式依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比例来确定,具体方法为: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5的,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现场报名结束后将公布各岗位报考比例。
1.笔试
(1)笔试科目1科,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见《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试大纲·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且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咸阳职业技术学院院务楼418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2.面试
(1)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5比例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具体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3.综合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大于1:5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按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小于或等于1:5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所有考官成绩之和平均值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咸阳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实施。体检和考察对象及时间安排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的名额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市人社局向拟聘人员发放《咸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等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产生纠纷,由本人负责。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关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招聘时间安排和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因提供的联系电话停机或关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本次招聘笔试只公布考试大纲,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本人报名时所用的身份证、报名合格回执单及《准考证》,以上证件将是参加考试等的重要凭证。
考生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公布的电话咨询。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29-33680022、33680023
咨询时间:8:30-12:00;14:30-18:00
附件1
2016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一览表
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专业条件 |
学历条件 |
学位条件 |
机电学院机电教师 |
1 |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机电学院材料教师 |
1 |
材料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机电学院自动化教师 |
1 |
工业设计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化工学院化工教师 |
1 |
化学工艺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师范学院心理学教师 |
1 |
心理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电子信息学院信息教师 |
1 |
通信与信息系统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建筑学院土木教师 |
1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建筑学院工管教师 |
1 |
工程经济与管理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建筑学院测量教师 |
1 |
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财经学院会计教师 |
1 |
会计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医学院解剖学教师 |
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医学院药学教师 |
1 |
药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思政部法学教师 |
1 |
法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基础部语言学教师 |
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
基础部英语教师 |
1 |
英语笔译 |
研究生 |
硕士以上学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