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人事代理辅导员岗位补招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学校拟补招人事代理辅导员4人,招聘工作按照《西安石油大学人事代理人员聘用与管理办法》(西石大人〔2013〕171号)执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品学兼优,遵纪守法,仪表端正,身心健康。
2.男性,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87年1月1日后出生)。
3.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院校为我校或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且第一学历一般应为招生第一批次院校本科毕业。
二、专业需求
岗位名称 |
所需 人数 |
所需专业 |
学历要求 |
备注 |
思想政治 辅导员 |
4 |
主要招聘: 0802机械工程(不含车辆工程) 0803光学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7动力工程与工程热物理 0808电气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3建筑学 0814土木工程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1202工商管理 少量招聘: 教育学、法学等相关学科优秀毕业生 |
硕士及以上 |
男性 中共党员 |
三、招聘程序
1. 应聘人员报名。
2. 资格审查与综合考察。学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筛选和审查,通过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等环节考察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和工作潜力,提出考核意见和聘用拟选人员。
3. 体检公示。
4. 签订聘用合同。通过体检的拟选人员经校内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由人事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四、报名方式
1.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根据发布的专业、岗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填写《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并发送至xsyuhr@xsyu.edu.cn邮箱。邮件主题应为“应聘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全称+所学专业名称+姓名”;邮件附件还应提交个人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附件材料应为一个压缩包。邮件格式不符合要求者及材料不齐者,简历不予接收。
2. 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3. 报名时间:2015年6月2日至6月11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电子二路东段18号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29-88382283
西安石油大学人事处
2015年6月2日
附件:西安石油大学2015年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人事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