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16年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委托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完全符合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6年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hrss.gov.cn)、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yndhec.net)查询(附件1)。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现场报名者需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6届应届生提供)以及其它各种能证明学业水平的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到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进行报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通过教育部有关部门认证。
网上报名者请将上述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本,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dhszzpyx@163.com,并在邮件“主题”标明“姓名+应聘德宏师专XXX岗”,同时将材料纸质稿以特快形式邮寄至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邮寄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胞波路60号,邮编:678400,请在附言注明“应聘德宏师专XXX岗”。
2.报名时间: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25日17:00。
3.报名联系电话:0692—2122111、0692-2110187(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92-302923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社招人员: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岁(198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岁(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副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45岁(1971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正高职称人员年龄放宽到50岁(196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参加考试条件人员,并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同时电话通知本人。
(五)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博士研究生和副高职及以上职称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职称为副高职以下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综合能力。考生笔试成绩可在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yndhec.net)网站上查询。
2.笔试按照每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3.笔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笔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1:2比例的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2.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专业技术岗位的面试主要以试讲、说课、实际操作、回答提问等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主要以实际操作、回答提问等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可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dhrs.yn.gov.cn)、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yndhec.net)网站上查询,且由工作人员电话通知。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免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六、公示
学校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德宏师专校园网及校内公示栏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聘用。
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692—2122111(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92—3028284(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监审处)。
附件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11月7日
附件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