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2016年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方案
因工作需要,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14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协调沟通能力。招聘的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如下:
用人单位 |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要求 |
其它条件 |
基础医学院、 人文学院 |
行政管理辅助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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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学院、医技学院、临床医学部 |
行政管理辅助 |
9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管理学大类、医学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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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教育学院 |
行政管理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临床医学 |
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在425分及以上 |
临床医学部 |
行政管理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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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行政管理辅助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汉(中国)语言文学(教育)、汉语言文学、汉语、中文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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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11月10日
(二)报名材料及投寄地点
请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附后),本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资料于2016年11月10日前送(寄)达福建医科大学人事处,请使用EMS或顺风快递。
地址: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北路1号福建医科大学行政楼B312室,邮编:350122。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2967。
(三)资格审查:学校对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及拟聘人选的确定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
(二)拟聘人选确定: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入围拟聘人选。
(三)笔试、面试时间安排及相关事项电话通知应聘人员。
四、体检
1、拟聘人选需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用工方式及工资待遇
拟聘人选采用人才派遣的用工方式,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关系。工资、津贴参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办理“五险一金”。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医科大学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862537。
附:福建医科大学编制外工作人员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医科大学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