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方案(一)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位于福州市区,是全日制国家公办的食品、医药、健康与管理类高等职业院校,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福建省教育厅。现因学院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10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相关资历的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13日)。
4、热爱职业教育,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或岗位要求的相应资历以及相关专业实践技能。
5、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五官端正,口齿清晰。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其它要求 |
成绩折算方法 |
1 |
康复保健系教师 |
5 |
康复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针灸推拿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西医结合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阶段专业要求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 (30:30:40) |
2 |
经营管理系教师(一) |
4 |
护理学、老年医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临床医学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阶段专业要求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 (30:30:40) |
3 |
经营管理系教师(二) |
1 |
社会学、社会工作、社区康复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本科阶段专业要求与研究生专业相同或相近 |
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 (30:30:40) |
总计 |
10人 |
三、信息发布
本招聘方案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教育厅网站(www.fjedu.gov.cn)和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fjvcb.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者报名应明确具体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方式:书面投递、电子邮件。
3、报名时间: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4月27日
4、材料提交:应聘者将以下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我院人事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我院人事处邮箱(renshic@163.com)。应聘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1)2015届毕业生:《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非应届毕业生:《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一寸正面免冠近期数码彩照1张、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学院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资格初审:我院人事处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我院网站上公布。
6、报名费:根据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收取考务费80元/人。应聘者可直接到我院财务处缴费,或缴至以下账户(注上应聘者本人姓名,缴费用途):
户名: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35001886300050000232
开户银行:福州市建行城南支行农大分理处
应聘者应在初审名单公布后三天内缴费完毕,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务费一旦缴纳,恕不退款。
五、考试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若不足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技能测试(说课)、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
2、考试时间、地点及未尽事项将于2015年4月30日前在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注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3、笔试前请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携带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考务费缴款凭证来我院人事处进行报名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4、考试及成绩折算方法:
(1)笔试: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2)技能测试(说课):技能测试(说课)内容范围由用人单位统一制定。
(3)面试:根据笔试与技能测试的合计总分从高到低按岗位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成绩设立合格线为7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技能测试(说课)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合计算。
(4)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我院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及考核结果报学院研究审定后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将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与待遇
1、公示无异议,我院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首聘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被聘用人员执行福建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医疗、保险等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洪山桥中店42号
交通线路:乘22路、75路、77路、85路、312路公交车至福建建筑学校站点下
邮编:350002
联系电话(传真):0591-83741210
联系人:陈若薇(13705037505)、林如枫(13003886779)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和我院共同组织实施。教育厅监察室、教育厅人事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53491(教育厅监察室)、0591-87091212(教育厅人事处)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