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0名,学历要求均为硕士。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公开招聘方案。
一、学校简介
河南师范大学是一所建校历史较长的省属重点大学,2015年跨入省部共建高校行列,是河南省第三所省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北依巍巍太行,南滨滚滚黄河,位于京广、太荷铁路交汇处的豫北名城新乡市,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河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创建于1923年的中州大学(原国立河南大学前身)理科,1953年与平原师范学院合并,改称河南师范学院,后更名为新乡师范学院。1985年始称河南师范大学。目前,各类学生48000余人,在岗教职工2400余人,专任教师1700余人。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校主管领导、组织部、监察处、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社会科学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事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我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招聘30名硕士研究生。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14、2015、2016年毕业的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毕业生(已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有特殊要求的岗位除外;
6.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教育厅(网址http://www.haedu.gov.cn)、河南师范大学(网址http://www.htu.cn)网站,发布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6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登录http://zhaopin.haedu.cn/default.aspx?sid=7,从硕士报名入口进入“河南师范大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6年10月8日,每人限报我校1个岗位,请应聘者慎重选报。报名成功后务必牢记登陆密码,应聘者可凭此密码登陆招聘系统查询个人相关信息。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www.htu.cn/rsc/(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按学校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2016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报考人员应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参加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若需咨询,请直接与学校人事处联系。
联系人:赵凯,报名及咨询电话:0373-3326201。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试讲),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指导下,由我校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及排名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我校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
(2)面试(试讲)。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内容为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面试方式采取个人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环节将全程录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所有应聘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校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0年修订试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要在招聘结束后上报省教育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进行公示(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需要提供拟聘用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咨询电话:0373-3326201(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371-69691975(省教育厅人事处)
0371-69690289(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3-3325862(校监察处)
附件:河南师范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河南师范大学
2016年 9月18日
附件
河南师范大学
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一览表
序号 |
岗位 |
专业 [格式说明: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 |
人数 |
学历 |
其他要求 |
1 |
专业技术人员 |
辅导员(专业不限) |
28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具有班长、团支书以上主要学生干部或相关管理工作经历; 4.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健全的个性心理素质,五官端正; 6.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7.根据学校实际工作需要,招聘女性14名,男性14名,兼男女生宿舍管理工作; 8.拟招聘1名从事少数民族学生管理的辅导员,除具备上述1—6的条件,还要同时精通汉语和维语,能流利的和维族学生交流。 |
2 |
专业技术人员 |
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或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方向) |
2 |
普通高等教育硕士毕业生 |
1.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4.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者优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