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保证我校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需要,解决部分专业教师紧缺的状况,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晋人字〔2009〕6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1]88号)、《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晋人社厅发[2011]995号)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和下达2016年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直属单位人员录用招聘计划的通知》(晋教人[2016]11号)等文件精神,吕梁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知识强的人才充实教师岗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16年共计划招聘4个教师岗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吕梁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吕梁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计划表
招聘单位 |
岗位 |
人数 |
年龄要求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吕梁学院 |
教师1 |
4 |
40周岁及以下 |
博士研究生 |
专业不限 |
与招聘单位现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 |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须为博士研究生,同时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者博士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单位目前开设专业相同或相近(招聘单位目前开设专业见附件1);
(六)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七)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8:00。
2、网上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投递报名材料。投递报名材料邮箱:llxyrsc@163.com。
3、现场报名地点:吕梁学院人事处(吕梁学院新校区行政楼四层401室)。现场报名只需提供电子文档材料,其材料要求与网上报名材料相同。
4、咨询电话:0358-2274230
(三)报名材料及要求
1、报名材料: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及荣誉证书等原件的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单独存为文件并加注相应的文件名,不要粘贴在word文档中;
(2)个人简历电子版;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文件名以个人身份证号命名。
(4)《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附件2)。
(5)《吕梁学院应聘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3)。
(6)个人签名的《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扫描件。
(7)在职人员和委托代培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重要提示:(1)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须提供硕士和博士两个阶段的证书,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认证材料;(2)暂时未领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的推荐证明(应注明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领取时间);(3)暂无身份证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附本人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户籍证明;(4)个人简历中描述科研成果时需注明“SCI、EI”等字样和影响因子。
2、报名材料要求:
(1)请应聘者如实填写报名材料,将报名材料按要求全部存放于一个文档,以压缩文件格式进行上传。文档名称为:教师1+所学专业+姓名(如教师1+建筑学+张三),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本人博士毕业证所填专业一致。
(2)要求本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和提供规定的全部材料,信息填写不真实或填写错误的,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1、学校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在吕梁学院网站公布或通过短信电话通知本人参加招聘考核。
2、符合参加招聘考核人员在招聘考核报到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提供科研成果证明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论文原件。
参加招聘考核的应聘人员所提供的证件不全或证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考核资格,不得参加招聘考核。
(五)招聘考核
招聘考核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分为两个环节。
1、第一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学习、基本素质等情况。应聘者按所属学科进行个人陈述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个人陈述10分钟,答辩10分钟。此环节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应聘者成绩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环节,并递交本人的科研成果和反映科研水平的获奖证书原件。
2、第二环节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素质、业务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应聘者按所属学科进行试讲和答辩,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10分钟,此环节满分为100分。应聘者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六)招聘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与考察
1、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复试成绩相同者,科研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与考察工作由吕梁学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若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考生可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医院与初检医院为不同医院。
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不递补。
(八)拟录人员公示、报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报请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审核,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吕梁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报批
对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
3、办理聘用手续
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复,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在考试、体检、考核等各个招聘环节招聘名额出现空缺时,将不再递补。
四、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山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吕梁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招聘工作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教育厅的监督指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招聘各环节的工作,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的发生。
投诉电话:0358—2274212,2274213。
(二)学校严格执行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个人信息材料等,或在笔试、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吕梁学院
2016年8月8日
附件:
4、《吕梁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