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山西大同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同大人字[2016]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全称、经费性质和地址
(一)单位全称:山西大同大学
(二)经费性质:全民事业
(三)地址:山西省大同市兴云街
二、招聘原则
(一)德才兼备;
(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三)按需设岗、按岗招聘;
三、招聘人数、岗位及要求
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为53人,包含用于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计划6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16年山西大同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8月8日(含)以后出生。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和技能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报考政治辅导员岗位者须提供其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报考临床医学专技(教辅)岗位者须提供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报考护理学专技(教辅)岗位者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员,以及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6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以上(含到2016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以上)现仍在职的人员。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2016年8月8日为截止日期。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9日——8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山西大同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知楼1341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个人简历、二代身份证、《大同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同底彩照3张;
②国内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属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④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填写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应聘者按以上顺序提交材料,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所学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由学校招聘领导组组织相应专家按照岗位要求进行审核,确定其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4、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0352-7563231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
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学校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复审小组对报名初审通过人员进行复审,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比例不达3:1的,报省教育厅、人社厅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则取消该招聘岗位,同时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山西大同大学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招聘岗位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等内容。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在山西大同大学网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学校将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1、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要求的其他知识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等。
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考试全程电子监控。
笔试成绩在山西大同大学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专业岗位、学历学位、成绩和名次等,公示期5天。公示结束3日内将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核备案。
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人选按照笔试合格人员的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不达1:3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合格且综合成绩达到70分以上的,方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山西大同大学网公布,公布内容包括专业岗位、计划、姓名、性别、学历学位等。
面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试讲、答辩、现场操作等形式。
应聘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及回答问题的方式,体育教育训练学(体操)岗位、美术学(雕塑)岗位、音乐与舞蹈学(舞蹈)岗位加试现场操作(讲课及回答问题占50%,现场操作占50%),面试内容包括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语言表达和知识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讲课内容,试讲前1小时随机抽取,现场备课,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不超过5分钟。加试现场操作的岗位在讲课和回答问题后统一组织进行。
应聘政治辅导员岗位、教辅岗位,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采取现场抽题回答问题的方式,并对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总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加试现场操作的岗位讲课及回答问题成绩和实践操作成绩分别为100分,加试现场操作的岗位面试成绩=讲课及回答问题成绩*50%+现场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达面试合格线的人员,不再进入体检与考核环节。
面试结束当天,在考场外指定位置公布面试成绩。同时在山西大同大学网公示所有面试合格人员的综合成绩,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专业、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和排名顺序等信息,公示期5天。
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不合格者造成的空缺,取消其拟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学校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考察和体检等各个环节出现的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学校招聘领导组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同时在山西大同大学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出生时间、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正式文件上报省教育厅及省人社厅进行公示、批复。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被举报并经查证核实,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录用资格。
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学校人事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在办理录用手续过程中,如因拟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规定而无法办理录用手续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或因上述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的,一律不予递补。
七、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学校的津贴。
2.为博士研究生提供人民币18万元住房补贴(工科、临床医学类专业为20万元);提供科研起动费理工农医类人民币10万元,文史体育艺术类人民币7万元;依学校规定每月给予2000元博士津贴。
3.科研奖励按《山西大同大学科研项目立项奖励实施办法》(同大科字[2012]5号)、《山西大同大学学术论文级别认定和优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试行)》(同大科字[2013]1号)等现行办法执行。
八、招聘工作纪律
1、严格执行有关招聘政策规定和人事工作纪律。
2、招聘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举报(投诉)电话:0352—7158240、0352-7158981。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5、与应聘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一律回避,不得参与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等环节的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本款所涉人员应主动回避。学校人事处知悉回避事项和人员的,将要求相关人员回避。
附件:附件1:2016年山西大同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计表.xls
附件2:山西大同大学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山西大同大学
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