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公告
太原工业学院座落在山西省省会——太原市,创建于1954年,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设置为普通全日制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13个系和2个教学部,37个本科专业。占地568亩,建筑总面积35万平米。学院秉持“知行合一、行胜于言”的校训,积极探索实践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10】92号)、《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2]53号)相关规定及省人社厅、教育厅有关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9名。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四)坚持学院宏观管理与各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岗位及要求
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为9个,具体岗位及要求见《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三、公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书育人思想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仪表端庄,口齿清晰,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应聘教师岗位的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8月8日以后出生。
(五)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
四、公开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初审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制定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方案
制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方案,经学院研究通过后,上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审批。
(二)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方案经省教育厅、人社厅批准后,在省人社厅、教育厅和学院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开招聘信息,从2016年8月8日起,到2016年11月30日止。
(三)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2日--2016年11月3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并将求职简历发送至邮箱:tgbszp@163.com,联系电话0351-3566069,13653681677,联系人:赵老师。
3、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2份、本人简历1份;研究生和博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习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身份证、获奖荣誉证、科研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及应聘岗位及专业)。
4、报名地点:太原工业学院人事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新兰路31号行政楼二层),联系人:赵老师,电话:0351-3566069。
5、博士待遇请查看《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附件3)。
(四)资格审查
由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审查组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材料应负诚信责任,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五)初审、考核
1、初审内容主要以专业急需程度、科研能力、学术水平为主,经初审合格,直接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主要以面试为主,根据急需专业特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和业务潜能。按百分制计分,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核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3、初审和考核时间另行通知,主要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4、考察
学院对确定为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
(1)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和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
(2)考察采取查阅资料、走访谈话、情况核实等形式进行;
(3)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4)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学院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一周内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表在人事处领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不再递补;体检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
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按1:1比例提出拟聘人选,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八)公示招聘结果
拟聘结果经学院审定后,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人社厅、省教育厅。
(九)聘用
经上级部门核准,确定为拟聘人员后,由学院人事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与学院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8年,如有违约,按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及纪律监督
(一)学院成立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领导组,具体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负责公开招聘日常工作。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规定者,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面试和考核过程中出现作弊行为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和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附件:1.《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报名表》
3.《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
太原工业学院
2016年8月8日
1.《太原工业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xls
太原工业学院人才引进暂行管理办法引进博士待遇的补充通知.doc